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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关师资工作的通知
2009-06-25 17:58  

各系部:

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8〕406号)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8〕407号)文件精神,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附件里你系教师是按专业分类的,请审核你系教师所在的专业是否正确,不正确的或有漏缺的,请更正;

二、审核你系未达到“双师”素质要求的教师现在是否已达到,如达到要求的,请把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备案;如还没有达到要求的,请你系提出2009年暑假安排参加本专业相关技能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工作计划;

三、审核你系各专业是否都有1-2名专业带头人,如没有专业带头人,请提出专业带头人选拔配备意见;

四、审核你系各专业是否已从行业企业一线调入或聘请教师,如没有,请提出招聘计划(含招聘条件、使用意图、担任何课程等);

以上工作,请你系认真调研、妥善安排并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

(备注:附件已发送到各系部主任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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