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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2009-07-01 09:13  

新教职工: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9】23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在编在岗人员

二、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申请免修必须同时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修的条件: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单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只能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收费:四门课程培训收费300元/人,两门课程(《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培训收费100元/人。学员培训费由所在系部负责。

教材资料费:《高等教育学》32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0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12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4元,合计98元。8月28日到人事处领取教材。教材资料费用个人自理。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8月29、30、31日和9月5、6、12、13、19、20日。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五、报名方式: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名,填写《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把相关费用于7月2日前交到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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