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送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网上填报后导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有修改,必须在网上修改信息后,重新导出;上交的申请表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内容完全一致,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的“编号”与网报的编号一致;
⑴ “工作单位”: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和所在系、部的名称。
⑶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⑷“出生日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⑹“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⑺“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其“最高学位”填写“硕士”,但“最高学历”仍填写“大学本科”;
⑼“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相一致,在 “申请任教学科列表”(附件)中选择,若是“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所没有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⑽“本人简历”从高中学习阶段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写工作经历(必须包括现任教学校的工作经历),并注明学习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和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工作职务和证明人;
(二)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三) 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是专升本的,需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以国外学历作为申请认定学历的教师还需要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只填写1—3栏。(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可以下载)
(五) 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
(六)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 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15日,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名截止时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后果自负。用户名及密码均个人设定,请谨记,遗失则无法恢复,需重新报名。
请各位教师于5月18日前将材料按以上要求整理好交到人事处詹宇河处,地址:五山校区行政楼306室,电话:020-38457670.
从今年起没有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厅(填写)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且在上报教育厅后不再安排材料补充。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定于下周三(5月13日)下午举行,届时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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