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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三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
2008-09-08 15:21  

粤外艺职院〔2008〕289号

为表彰我院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弘扬他们的高尚师德和先进思想,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我院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关于做好第三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部门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全院范围内公示、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授予马永建等13名同志“优秀教师”称号,授予白平等17名同志“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庄秀文等2名同志“优秀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好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广大教职员工为我院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再立新功。

学院号召全院教职员工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第三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名单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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