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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编制、人事调配管理、劳资福利保险、人才引进(招聘)、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聘、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  制定和掌握学校机构编制和用人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3.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落实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聘后的管理工作,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全校教职工(流动编制人员、临时工)工资、福利、保险及校内津贴的管理工作,完成人事、劳资等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6.  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等工作。
7.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学历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
8.  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
9.  负责全校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0.  负责办理聘请兼职教师的有关手续。
11.  负责流动编制人员、临时工等各类人员使用的审批和统管工作。
12.  负责全校教职工奖惩工作,建立和管理考绩档案。
13.  负责教职工请假手续的审批、备案及考勤管理工作。
14.  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15.  协同工会做好离退休管理、慰问教职工伤、病员工作及丧葬事宜、善后工作。
16.  负责全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7.  负责学校人才交流及待岗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18.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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