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页 | 首页 | 机构职能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人才招聘 | 师资建设 |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1-02 14:58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学校专任教师(含编外聘任专任教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且担任高职课程教学任务的原中职学校专任教师)。

(二)学校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提供近1-2个月内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2)。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9月15日9:00至2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报名状态为待确认或不予认定的,可修改报名信息。9月21日17:00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变更过影响认定结果的学历、普通话水平信息,请及时告知学校管理员。建议申请人在9月21日17:00前完成报名及信息变更工作。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2日9:00至24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下称“省评审系统”,网址http://gdgsrd.gspxonline.com/)上传个人认定材料,材料扫描保存为pdf格式后上传,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报送材料和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附件3)。

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在9月21日17:00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的手机号。系统操作方法详见《广东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员)》(附件4)。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27-28日。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五)学校审核材料及确认

学校于9月22日至10月8日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省评审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学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省评审系统上进行确认。

(六)学校报送材料

学校于10月13日前,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七)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学校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于9月22日17:00前收齐本部门(单位)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5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uoyp@gtcfla.net,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5),提交可编辑exel版和盖章纸质版。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纸质照片)1张,照片背面必须用铅笔写上申请人姓名,学校简称。

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的证件照请按《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

3.《XXX部门(单位)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6),提交盖章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1.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多、审核工作量大,认定工作程序中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以本通知为准。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组织申报工作。

2.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请随时留意省评审系统认定审核状态和【广东高师中心】发送的短信通知,在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的审核意见(学校、省专家审核两个阶段),上传补充相应材料。

3.为加强工作联系,做好咨询服务,请各二级学院(部)指定一名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负责对接认定工作。请各指定工作联系人于9月15日前加入“广外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群号码:575204041。

(广外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

联系人:罗勇平,电话:38457737。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报送材料和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

4.广东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员

5.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6. XXX部门(单位)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名单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3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2018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 编:510640 传 真:020-38457400 E-mail:renshichu@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