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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017-11-24 09:45  

(粤外艺职院〔2009〕325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院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院、省、国家三级教学团队体系,形成团队合作的良好机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在未来3年内,每个系均有1个以上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学院有2个以上省级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及组成。原则上以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团队应具有“双师结构”,其职称、知识、素质和能力结构合理,应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10人为宜,由专业带头人1名,骨干教师2~3名,行业企业兼职教师2~3名和若干名“双师素质”教师等组成。

  (二)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三)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原则上由专业带头人担任,具体由所在系确定。团队带头人应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行业企业工作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能在教学第一线授课,教学效果优良,熟悉团队各个教学环节及本专业的教育改革趋势,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四)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行业和现代企业生产一线状况,追踪行业高技能岗位对技术、能力、知识、素质的要求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操作技能。团队在教学工作中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注重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在实训环节的质量考核与教学管理中应有企业人员参加,与企业合作密切,实训质量有保障;团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五)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院级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获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六)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重点、优秀、规划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有关奖励,或积极使用国内其他优秀教材。

  (七)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院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 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八)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建设内容

  (一)教学工作。承担专科教学工作,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尤其在探索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行业企业改革,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三)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规划) 教材等。

  (四)师资队伍。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制定团队培养计划, 在建设期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特别要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四、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程序。优秀教学团队申报以系为单位,由系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下半年9月份。

  (二)申报材料。申报团队需填写《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1)及递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评审。学院教学委员会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初步评出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团队数量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四)公示。初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后,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提交署实名的书面意见,申请复审。

  (五)优秀教学团队确定。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院发文公布。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一)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结题验收。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估,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教学团队是教学基础组织,归教务处、各系直接管理,教务处负总责,所在系负责团队建设的日常实施和监督、管理。获批准的优秀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2),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查备案。

  (三)建设经费为2万元。立项后首期拨付5000元,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1万元;剩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一并拨付。验收合格后拨付的建设经费的30%作为团队及所在系的奖励。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拨付后期经费,并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即项目终止,且该团队带头人3年内不得申报优秀教学团队。

  (四)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教务处和所在系监管制度,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五)教学团队对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及其教学质量实行整体负责制,对于教学团队所负责的课程,在教学安排上可在团队成员内部进行自主调配;在教学质量考核方面,学院只考核团队的整体教学质量,而不针对每一个成员进行考核,团队成员需要使用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时,统一以团队评价结果为准。

  (六)教学团队应在建设中期接受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

  (七)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学院对资助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八)学院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原则上,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被评为省、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学院将给予配套资助(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经费是院级教学团队的两倍),并给予奖励。

   六、本办法适用教学团队包括学院各专业教学团队。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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