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招聘4名优秀人才。
一、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
序号
| 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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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处
| 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4
| 本科以上学历
| 1.中共党员;
2.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本科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1年以上高校学生工作经验;
5.硕士以上学位的要求年龄≤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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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流动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4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逾时不予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可将应聘材料发送到chengzh@gtcfla.net,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应聘辅导员;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室学生处
邮编:510640
联系电话:020-38458252 联系人:成老师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业绩成果证明,包括著作与论文、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工作证明,包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及提供工作合同或社保凭证;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择优通知本人进行考试,时间约为9月中旬。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人员从事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2、考试成绩计算方式:(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下同)
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试流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时间90分钟。在合格分数(60分)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到低,筛选12名辅导员候选人进入面试,由学生处通知参加面试;不足12名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包括2分钟的自我介绍和5分钟的学生工作案例分析与阐述。面试成绩现场统计。
(3)总分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统计应聘者考试总分。
五、确定见习名单: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分,在合格分数(60分)基础上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见习人员名单。
学生处
2016年8月30日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