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月27日至2月4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学院人事处和监察处反映。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
1.有关投诉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506室,邮编:510405。
2.学院人事处(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袁洪 联系电话:020-38457400
附:获得晋升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资格
| 1
| 张周明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建筑建材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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