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5号)精神,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现将我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
(一)、根据上级部门批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小组由5人组成。测评成绩取专业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二)、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要求
(一)试讲:每个教师根据自己专业及现在教学要求,把自己要讲的课设计好。
1、以说课形式试讲,限时20分钟,不少于15分钟。
2、在说课的过程中要体现试讲的项目及要求(详见评分标准),展示课件,如运用多媒体手段及相关教具,板书重点、难点。
(二)面试:个人的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要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回答问题要准确、精炼。5-10分钟。
三、评分标准
项 目
| 项 目 要 求
| 满分值
| 试
讲
| 教学设计
|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 30
| 教学方法
|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 20
| 教学技能
|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 30
| 教学效果
|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 20
| 面 试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 50
|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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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时间:2012年5月4日(周五)下午2:15
五、测试地点:五山校区综合楼207课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和安排。
测试顺序
| 教师姓名
| 1
| 王琼旎
| 2
| 徐苏燕
| 3
| 易自
| 4
| 马瑗泽
| 5
| 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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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科是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而且具有教育实习成绩的申请人,或者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才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照自身条件,认为上述名单有误的,请赶紧联系人事处詹老师020-3845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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