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页 | 首页 | 机构职能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人才招聘 | 师资建设 |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1年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继续教育条件中专业科目资料的通知
2011-09-02 21:11  

各位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教职工:

继续教育条件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发布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现限于2010年和2011年)

二、学习内容: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个学时。公需科目和选修科目大家都在广东学习网上学习了,完成后提交即可。

现在紧急通知大家提交专业科目的资料,具体要求如下: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中提交你的论文,2010年和2011年各为两篇(确实没有的,就提交一篇)。提交方法:进入系统个人账号后,科目类型选择专业科目,拟申报学时,请2010年和2011年均是填写42学时,其他内容适当填写即可,最后是把你所要提交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内容扫描或拍照变成图片后,放入word文档内上传即可。

三、由于时间紧急,请在9月5日前完成,人事处9月6日统一到人社厅打印证书。请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如有疑问,亦可致电人事处020-38457670。

人事处

2011年9月2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2018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 编:510640 传 真:020-38457400 E-mail:renshichu@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