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教职工:
继续教育条件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发布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现限于2010年和2011年)
二、学习内容: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个学时。公需科目和选修科目大家都在广东学习网上学习了,完成后提交即可。
现在紧急通知大家提交专业科目的资料,具体要求如下: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中提交你的论文,2010年和2011年各为两篇(确实没有的,就提交一篇)。提交方法:进入系统个人账号后,科目类型选择专业科目,拟申报学时,请2010年和2011年均是填写42学时,其他内容适当填写即可,最后是把你所要提交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内容扫描或拍照变成图片后,放入word文档内上传即可。
三、由于时间紧急,请在9月5日前完成,人事处9月6日统一到人社厅打印证书。请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如有疑问,亦可致电人事处020-38457670。
人事处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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