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9月22日上午8:30至2011年9月28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梁祖菲
联系电话:020-38457400
教育厅受理部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霞
传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2011年(本校)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学校: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共10人)
朱丹、杨卫华、苏旋、刘菲、邹磊磊、刘新红、罗小青、
梁熳、麦亮琼、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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