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工:
根据《关于聘任邓文新等38位同志专业技术职称的决定》(粤外艺职院人【2010】169号),依照相关规定,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的财政工资于2010年7月兑现,并补发职务晋升后4-6月的工资差额,补发数随7月财政工资一起发放。校内津贴的各项差额补发数随2010年5月津贴一起发放。
请各有关教工注意核对本人建行7月工资、工行6月工资数额。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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