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日程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工作单位(人员) |
8月20日前 |
申报者到所在二级学院(单位)报名 |
申报者 |
8月20日下午 |
二级学院(单位)将申报名单(即报名表,含电子版)交人事处 |
各二级学院(单位) |
8月21日下午14:30 |
所有申报者集中开会,各二级学院(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和行政秘书(或单位指定人员)出席。地点:五山校区行政楼710室 |
人事处 |
8月24日—8月31日(各项工作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完成,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并上报人事处备案) |
1、二级学院(单位)审核申报者发表的论文,在发表论文的目录题目划上红线,签名、盖章;在论文首页的左上角签名、盖章。 2、二级学院(单位)审核《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第1至10页申报者所填写内容,并分别在P2、P4、P5、P8、P9、P10左上角盖章。(辅导员的教学情况,即P4、P5由其所在任课单位(如基础部)审核盖章;申报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在二级学院(单位)在P7左上角盖章) 3、二级学院(单位)审核申报者参加实验室建设情况,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6第三栏左上角盖章。 4、教研室为申报者网上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1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情况”一栏:“基层单位考核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名。 5、二级学院(单位)为申报者网上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1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情况”一栏:“学院(系、部、所)考核意见”,二级学院(单位)主任签名、盖章。 6、教务处、二级学院在组织听课、充分了解申报者教学情况的基础上,二级学院为申报者网上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13“获现资格以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二级学院盖章(辅导员若到其他单位任课的,则由任课单位填写盖章),二级学院报教务处审核盖章。 7、二级学院(单位)网上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14“所在学院(系、部、所)的评价意见”(字数150字以上),二级学院(单位)主任签名、盖章。 备注:网上申报系统,二级学院(单位)指定负责人填写二级学院意见。 |
各二级学院(单位) |
9月1日-9月3日 (提交材料必须由二级学院、单位专人负责,不接受申报者个人提交。) |
各二级学院(单位)将本部门申报者所有评审材料按以下时间安排统一交到人事处:(过期不能提交的,责任自负。) 9月1日上午:基础教育学院、行政部门 9月1日下午:应用外语学院、图书馆 9月2日上午:音乐舞蹈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9月2日下午:学前教育学院、信息学院 9月3日上午:公共管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9月3日下午:思政部/体育部、继教学院 9月4日材料修改完成后,交回人事处。 |
各二级学院(单位) 人事处 |
9月7日-9月10日 |
1、教务处对申报者填写的教学工作量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4、P5右上角盖章,P12签名、盖章。 2、教务处审核申报者社会实践情况和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6第1和第2栏右上角盖章。 3、科研处对申报者填写的科学研究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8、P9、P10的顶端盖章,P12签名、盖章。 4、评估督导办填写《推荐表》中申报人任现资格以来教学能力、水平和效果的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5、学生处对申报人任班主任(德育导师)情况进行审核后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6第一栏左上角盖章。 |
教务处 科研处 评估督导办 学生处 |
9月初(具体时间见通知) |
人事处将申报者网上申报登记号发给个人,申报者自行上网申报,申报者对个人网上所填写材料负责做好保密工作,如被他人盗用密码修改材料等,后果自负。 |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单位)申报者 |
9月10日-9月11日 |
申报者按要求上网填写相关资料和准备材料,人事处进行审核反馈,并解答疑问,地点在五山行政楼510室,电话38457901,13822163088(请加微信),邮件gwysz@gtcfla.net(广外艺师资). |
申报者 各单位行政秘书(或负责人员) |
9月10日-9月13日 |
各二级学院(单位)统一代收职称评审费(含论著鉴定费),交到财务处,并把财务收费单据复印件交人事处。(注明所有申报人姓名、申报何专业何技术资格,各交款金额,合计金额) |
各二级学院(单位) 财务处 |
9月11日—9月15日 |
1、人事处为申报者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P12 “近年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情况”一栏,报学院盖章。 2、网上审定、整理、汇总申报者材料,准备召开学院职评工作会议暨中评委会议材料。 |
人事处 |
9月11日—9月22日 |
将所有申报者学术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公示7天。 地点:两校区公告栏,五山校区行政楼513室。 |
人事处 |
9月22日—9月23日 |
1.学院召开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暨中评委会议 (时间、地点待定) |
人事处 相关职评小组 |
9月25日-9月30日 |
网上提交数据(含基本信息、业绩成果材料(含论文代表作)以及《申报表》、《推荐表》)到省教育厅。 |
人事处 |
10月16日 |
将申报者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
人事处 |
注:①申报者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按时上交申
报材料,材料不规范、不齐备的,一律返回,责任自负。②各二级学院(单位)要本着对学院负责、对申报者负
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申报者的评审材料,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