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部门于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教师的出勤情况报教务处;
3、行政教辅部门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情况报人事处(流动编制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考勤于第2个工作日前报人事处);
4、人事处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将全院教工上月的校内津贴报学院领导审批后通知财务处发放。
一、教师的校内津贴数据包含的项目有: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考试工作报酬(出题、改卷、监考等)、实践工作报酬(带实习等学生实践工作)、班主任津贴(德育导师津贴)、科研津贴、补扣发津贴(含各种补发、扣发的项目)。
二、行政坐班人员的岗位津贴数据包含的项目有:岗位津贴、责任津贴、加班费、扣发津贴(主要指缺勤扣发的岗位津贴、责任津贴)、上课补贴、班主任津贴(德育导师津贴)、科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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