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我校职称评审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拟启动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岗位)的人员。
二、评审系列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评审正高级及以下职称;
(二)研究系列,评审正高级及以下职称;
(三)实验系列,评审正高级及以下职称;
(四)图书资料系列,评审正高级及以下职称;
(五)中职教师系列,评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六)学校不具备评审权的系列,如工程、经济等推荐到校外评审会评审的系列和会计、计算机软件与技术等“以考代评”的系列职称。
以上第(一)至(五)项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六)项由学校推荐到校外评审。
三、申报条件
符合“干什么、评什么”原则,且符合相应系列相应等级的评审条件或评价标准。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评审条件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职称评审标准》(粤外艺职院人〔2020〕401号,附件2-2)。
中职教师系列评价标准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粤外艺职院人〔2022〕240号,附件2-6)。
四、有关说明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已聘相应岗位但未获职称的人员,必须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若不申报,将会影响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原中职教师承担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后,可转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同层级职称。转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需符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职称评审标准》(粤外艺职院人〔2020〕401号,附件2-2)中的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办学实际情况考虑,原中职教师与高职教育相关的业绩成果以及承担中职教育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班主任工作经历年限拟作为申请转评的有效业绩成果(本次预报名中可参照此项申报,正式报名和评审的要求以备案通过并下发的学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3.对于学校不具备评审权的系列,申报人也需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预报名。
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要求: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6.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人员填写《2021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表》(附件1),以二级部门为单位于7月2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xianglr@gtcfla.net。
联系人:向丽蓉,联系电话:18922269711。
附件:1.2021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表
2.学校职称评审制度
人力资源部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