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鼓励教师晋升职称,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做好二次聘用工作,解决2010年新晋职称人员的问题。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第二次岗位人员聘用时高级职称人员仍由学院统筹聘用,中级未超编的系部及辅系列按核定的编制数(详见《实施方案》)聘用。对教师中级超编的系部按《实施方案》核准的岗位数给予追加10%指标,外语系、国际商务系、音乐系、学前教育系分别追加指标4、1、2、1个,基础部追加指标1个。辅系列2010年晋升中级7人。
请各部门(单位)按《实施方案》聘任程序做好2010年新晋职称人员的申报、聘用工作,二次聘岗后,若系部讲师八级、九级有空额,首次入岗时已达任职要求,因名额限制未能晋级的专技岗人员,可以申报晋级。各系部在9月14日之前自行组织2010年新晋中级职称人员进行竞岗,于9月17日将聘用申报材料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2010年晋升职称人员名单
附件2: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申请表
附件3:申报高一级岗位情况表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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